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本人户籍在自贡市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符合就业局规定的就业困难群众公益性岗位条件,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者,均可报考。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由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由自流井区司法局组织实施。按报考职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最低分不得低于合格分数60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8日(18日截止到17:00时止)。
2、报名地点:自流井区司法局(区政府一楼113办公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将附件《2018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打印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局出具的就业困难对象认定证明到自流井区司法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领取考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通过,领取考试通知书。
六、考试科目、时间
1、本次考试为计算机现场操作+面试,总成绩100分。
2、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考试通知书。
3、考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考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七、体检
考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由自流井区司法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八、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区司法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流井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自流井区司法局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在聘用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收到依法处理或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终止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流井区司法局0813—8208668)。
十二、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按照自贡市最低工作标准发放,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十三、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司法局:0813-8107924
十四、本公告由自流井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流井区司法局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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